新瀚新材(30107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 需具备相关知识并取得资格证书,六种情形之一不得担任[4] 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拟聘任董事会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前报送资料,交易所无异议可聘任[10] - 解聘应具充分理由,解聘或辞职需报告并公告[10] 职责终止与代行 - 四种情形之一,董事会应一个月内终止聘任[10] - 空缺期间指定人员代行,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11] 义务与保密 -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委托职责需经董事会同意[13] - 离任需签订保密协议并履行保密义务[14] 制度生效与解释权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 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