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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科技(301049) -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超越科技超越科技(SZ:301049)2025-08-25 19:32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4] 人员补选与确定时间 -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等情形,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公司应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 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公司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8] 人员任职限制 - 8种情形人员不能担任公司董高[8] 股份转让规定 - 董高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15] 异议复核 - 离职董事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