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775,635,739股,全部为普通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东权利义务相同[6] - 股东可按持股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7] - 股东可依法请求、召集等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6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31] - 董事会对投资等事项决策权限为一年内总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3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2] 独立董事相关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7]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38]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需履行多项职责[35]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46] - 若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需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原因及资金用途和使用计划[47] 公司合并、分立等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55] - 公司作出合并决议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55] - 公司作出分立决议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56] 担保相关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63][64]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63][6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63][64]
兴业银锡(00042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