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 审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5] - 审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5] - 审议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6] - 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5]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5]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反馈[9][10]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9][10]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0] - 董事会提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提案,需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说明原因等情况[22] - 涉及增发股票、配股等需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事项,应作为专项提案提出[22] 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董事候选人[23] - 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4] 其他规定 -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收到独立董事候选人材料后15个交易日内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2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 提出涉及投资等提案,若需进行资产评估、审计,董事会应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5个工作日公布结果[22] - 授权委托书至少提前24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方[28] - 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4] - 董事会未能指定董事主持临时股东会,应在会前3日通知提议股东[36] 决议相关 - 股东会做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44] - 股东会做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4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45] - 股东会就关联事项做普通决议,需出席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47] - 股东会就关联事项做特别决议,需出席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7]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股份,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7]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反规定的股东会决议[42] 后续执行与披露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等[80]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0] - 股东会主持人可根据情况宣布暂时休会或休会[58] - 股东会全部议案表决结果无异议后主持人方可宣布散会[58] - 公司股东会召开后按《上市规则》等进行信息披露,内容由董事长审查,董事会秘书实施[59]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裁组织实施,执行情况由总裁报董事会,董事会报下次股东会[60]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原《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废止[62]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草案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62]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载会议时间、出席人员等内容[54]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包括会议召开情况、表决结果等内容[59]
兴业银锡(00042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