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传动(00240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远东传动远东传动(SZ:002406)2025-08-25 19:35

财务资助审议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信息[5] - 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6] - 单笔资助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四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比例资助时,公司资助需非关联董事相应审议并提交股东会[6] - 董事会审议资助,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足三人直接提交股东会[9] 资助管理 - 资助约定期限届满继续资助视同新行为,逾期未收回不得追加资助[8] - 提供资助前财务部调查评估,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审议[10] - 审批通过后证券部披露信息,财务部办理手续并跟踪监督[10][15][16] - 接受资助方出现还款问题等情形,财务部及时报告并披露信息[10] 信息披露 - 提供资助应按要求披露信息,包括风险防范、资助协议等内容[13][19] - 公司应披露财务资助事项利益、风险、公允性及董事会对偿债能力判断[14] - 保荐机构需对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4] - 公司应披露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金额[14] - 已披露财务资助事项出现特定情形时公司应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14] 违规处理 - 违反规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造成损失追究相关人员经济责任[16] -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6]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18]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1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