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燕医药(002788) -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于2025年8月22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修订[2] 审计会议与报告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9]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相关情况[9]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及发现问题等情况[10]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资金往来情况[10]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第四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1] - 内部审计部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内部审计对象与内容 - 内部审计对象包括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相关人员[15] - 内部审计内容涵盖销货收款、采购付款等业务环节[16] 内部审计形式与程序 - 内部审计形式有现场、非现场、联合等审计[17] -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分准备、实施、报告、跟踪四个阶段[20] 审计报告与档案 - 审计报告应包括范围、问题、依据、结论等内容[21] - 审计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22] - 内部审计档案包括批示、通知书、底稿等资料[23] - 借阅审计档案内部人员经内审负责人批准,其他人员经董事长批准[23] 人员奖惩 - 对优秀审计人员和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奖励[27] - 对违规审计人员、阻挠审计单位或个人追究相应责任[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