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燕医药(0027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度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度可转基数[9] - 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内、董事高管离职半年内、涉嫌违法未满六个月,股份不得转让[14] 减持计划规定 - 董事、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0]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应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1]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8]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现任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交易禁止期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份[15]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未申报或披露股份变动,董事会提示并责令补充[20]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董事会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所得收益归公司[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