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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自控(30042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五洋自控五洋自控(SZ:300420)2025-08-25 19:36

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 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专门工作机构, 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 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 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 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 2 名为独立董事,成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 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