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蓝集团(301027) -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
华蓝集团华蓝集团(SZ:301027)2025-08-25 19:3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董过半数,至少一名独董为会计专业人士[6]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董会计专业人士担任,报董事会批准[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督导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一次[12] - 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并提意见[16] - 督促整改财务报告问题[17] 审计监察部职责 - 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决策前期准备资料[14] 外部审计相关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提建议[19] 会议相关 - 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9] - 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电话或口头通知[1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审计监察部等可列席,可聘中介机构[20] - 会议有记录,议案及结果报董事会[20] - 委员对所议事项保密[20] 规则相关 - 工作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22]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