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发行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交易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决议,未超金额由总经理在董事长授权范围内决定[9][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等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联名等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8]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分别提前10日和2日书面通知[21]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2日发书面变更通知[22]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参会董事认可并记录[23]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立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13]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4]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有多项限制原则[26][27]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通过多种通讯方式进行[28]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31]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有额外要求[31][32]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6]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未重大变化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6] - 二分之一以上参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36]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40]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44]
华蓝集团(30102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