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科技(301049) -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6] - 独立董事委员应占成员总数1/2以上,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6] - 成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2]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1]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3] - 监督检查内部控制,评估制度设计适当性[14]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2] 审计委员会决议 - 作出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 会议通过审议意见须书面提交董事会[25]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7]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0]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经审议并建议后董事会才可审议[17]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25] - 须披露人员情况及年度履职情况[27] - 连续两次无故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委员职务[25]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