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600537) -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进 行内幕交易,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 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证 券部负责内幕信息的登记、汇总、备案等管理工作,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工 作机构。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