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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600537) -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亿晶光电亿晶光电(SH:600537)2025-08-25 19:34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制度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时,应通过见面沟通的方 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形成意见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召开股东会审议。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严防 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 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在年审 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并在其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 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 董事会审核。 第六条 如公司在年报审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审计委员会 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 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表示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会审议。在股东会上,审计委员会应通知被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并由其 在股东会上陈述意见。公司对股东会决议及该陈述意见应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