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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600537) -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亿晶光电亿晶光电(SH:600537)2025-08-25 19:34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本实施细则 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有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 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一种投票制度。公司股东既 可将其所拥有的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票给一名候选董事,也可分散投票给若干名候 选董事。股东会应当根据各候选董事得票数的多少及应选董事的人数,选举产生 董事。候选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票数方得当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