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出现特定5种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5]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召开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10][11][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提案,普通股股东可在会前10前提临时提案[17][1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18] 股东会召集人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3] 股东会投票规则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0] 股东会延期与取消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股东会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5] - 部分事项以普通决议通过,部分以特别决议通过[36][37] 股东会主持与报告 - 股东会由董事长等不同主体主持[34]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35] 重大事项决议 - 连续十二个月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8] 股东持股报告 - 股东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5%时,3日内报告并公告,期限内不得买卖[40] - 达5%后比例每增减5%,需报告公告,公告前3日不得买卖[41]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等可无偿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1] 关联交易决议 - 关联交易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定事项需2/3以上通过[44] 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提名需会前10日书面提交资料[48] -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51] - 股东会通过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决议通过之日[52] 表决票与会议记录保存 - 表决票和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53][61] 股东请求撤销决议 - 股东有权在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存在程序或内容瑕疵的决议[57] 分红实施 - 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59] 交易提交董事会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公司相应审计值10%以上且部分有金额要求应提交董事会[64] - 公司与关联法人、自然人成交金额达一定标准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65]
华新环保(30126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