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华意(00040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 -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6]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19]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3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53] 会议规则 - 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1] - 提名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24] -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58] 职责范围 - 战略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 ESG 发展研究并提建议[4] - 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并提建议[17] -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等[3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51] 其他要点 - 战略委员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1]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1]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告[38] - 股东会及董事会决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之前,须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意见[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