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信息披露内容与范围 - 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需披露[16]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等信息应立即披露[25] - 发生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24] 信息披露相关责任 - 公司董事、高管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14]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27]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提交董事会[24] - 独立董事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重大缺陷督促改正[29] 特殊情况披露要求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0]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证券异常波动,公司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21]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3] 其他相关规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负有信息披露义务[6] - 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等会议需在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文件报公司证券部[25] -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核准后至发行结束前有应披露事项,需向证监会说明情况[21]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后,应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37] - 证券公司等发现信息披露材料违法应要求补充纠正,否则报告监管机构[33]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通知并说明原因及听取其意见[33] - 特定对象参观公司应做好信息隔离,防止接触未公开重大信息[33] - 公司及相关人员在信息披露前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5] - 公司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且内容不得多于其披露[37]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保密工作,内幕信息泄露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38] - 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41]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公司处分并可能需赔偿[45]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48]
星云股份(300648) -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