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高人员信息申报及持股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特定时间申报个人及其亲属身份信息[5] - 买卖本公司股份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5] - 所持股份在公司上市交易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不得转让[8]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 自实际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9] - 年内新增无 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0] - 当年可转未转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基数[10] - 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等期间不得买卖股份[10] - 违反6个月内买卖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1] 数据管理与检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高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6] 股东减持规定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竞价交易减持,连续九十自然日内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12] - 大宗交易减持,连续九十自然日内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转让[12] - 协议转让减持,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减持[12] 董高人员减持流程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减持计划[13]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三个月[1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需在二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4] - 未实施或未完成减持计划,需在时间区间届满后二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4] 其他规定 - 董高人员股份被强制执行,需在收到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14]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章程等规定执行[1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
星云股份(300648) -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