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300080) -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相关人员对所知悉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内容和文件以及公司未 披露的其他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等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作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会员,在债 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内,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或者公 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以及债务融资工具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 信息。"公开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按法律、行政法规、《信 息披露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媒体上公告信息。"存续 期"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登记完成直至付息兑付全部完成或发生债务融资工 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期间。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五)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2025年8月)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