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渠道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为刊登公告报刊,巨潮资讯网为公开披露信息网站[3] 业绩预告与修正 - 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等7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半年度出现前3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15日内预告[11] - 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上一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11][12]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最新预计与已披露业绩预告出现4种情形之一,应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12] 业绩快报相关 - 公司出现3种情形之一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除特定情形外可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发布[13] - 公司披露业绩快报后,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业绩快报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情况需关注[13]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6]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十大内容[16]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七大内容[18]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9] - 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32]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立即披露[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立即披露[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等情况需立即披露[23] - 公司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盈利预测数据有重大差异,应及时披露盈利预测修正公告[14]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并披露[20] - 变更公司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25] - 重大事件应在特定时点及时披露信息,提前出现特定情形也需披露[25] - 涉及收购等行为导致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26]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或媒体报道有重大影响时公司应澄清[26] 披露特殊情况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可豁免或暂缓披露[28]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29] - 定期报告变更披露时间需提前至少五个交易日申请[31]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33] - 报告期内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34] 相关人员责任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0]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原因并允许其陈述意见[4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文件保存于董事会办公室[44] - 信息披露传送、审核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为十年[44][46] 其他规定 - 公司对未公开重大信息采取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需保密[48]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年报经审计[49]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51][52] - 各部门等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变更需2个工作日内报备[53] - 本办法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6]
威孚高科(00058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