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智控(30064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万通智控万通智控(SZ:300643)2025-08-25 19:50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9]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9]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9] 财务审计要求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不经审计,但特定情形下应审计[12] 信息披露审核与确认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法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1]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 - 公司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须由股东会决定[11]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15]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15] 重大事项立即披露情形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立即披露[18]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立即披露[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立即披露[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等,需立即披露[19] 及时披露交易情形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应当及时披露[22]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应当及时披露[22]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应当及时披露[22] - 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应当及时披露[2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披露[24]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24] 信息披露责任与流程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7] -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应确保信息及时报告给董事会秘书[28]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1] - 董事等知晓重大影响事件应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33] - 各部门等指定专人负责重大信息报告[33] - 信息披露报告人原则上书面报告重大信息,紧急情况可先口头后书面[34] - 定期报告编制完成后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36] - 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附注,组织财务报告审计[36] - 各部门等负责人需提供编制定期报告基础资料[36] - 董事会秘书组织证券事务部编制完整定期报告,高管协助[36]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证券事务部完成[36] 信息披露媒体与备案 - 公司选择《中国证券报》等四家报纸和巨潮资讯网为指定信息披露媒体[38] -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在相关人员接受采访和调研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记录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41] 信息资料保存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应在相关信息刊登媒体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相关文件、资料在证券事务部收到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期不少于十年[43] 保密要求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