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特材(0023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 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 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二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欠缺会计专业 人士的,在改选出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就任前,原审计委员会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职。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