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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黑马(30068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创业黑马创业黑马(SZ:300688)2025-08-25 19:50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 司董事会还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 委员会的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不设副董事长。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