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9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1300万股(含职工股13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80699560元,股份总数1180699560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11][21][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形需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5][2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1][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请求诉讼[38]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41] 担保与重大资产交易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对外担保总额超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7]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4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特定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8]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3][54][5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1]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90]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9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4]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得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不得低于5000万元[138]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3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0天通知[150][151]
三湘印象(000863) -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