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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申动力(001696) -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评价制度
宗申动力宗申动力(SZ:001696)2025-08-25 19:51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评价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为规范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定期会计报表审计(以下简称"审计")工作,保证财务 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 计师事务所"),均遵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选聘。 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 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前,指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 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