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脉科技(83892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产生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 审计委员会任期 - 委员任期与其他董事一致,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12]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13] - 督促公司整改内控重大缺陷并审查整改情况[16] - 监督指导内审机构半年检查一次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7] 审计委员会职权 - 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等[18]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年报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内控审计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6][20] 审计委员会决策流程 - 审核财务信息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25]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罢免其职务[26] - 原则上现场召开,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27] 会议安排与记录 - 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安排,制作记录并提交书面意见给董事会[31] - 记录保存十年,含会议召开时间等内容[28] 工作细则相关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30]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