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脉科技(838924)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选聘要素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相关情况[10] 选聘程序 - 选聘程序包含提出条件、发布文件等步骤[13] 审计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6] - 承担特定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0] - 每年需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20] 其他规定 - 除特定情况外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14] - 续聘需审计委员会评价[16] - 受聘事务所不得转包或分包[16] - 审计委员会需关注特定情形[19]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0] - 发现选聘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20] - 情节严重股东会可决议不再选聘特定事务所[21]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21] - 制度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