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智控(30064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应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 策,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三名独 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事务部负责人,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 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宜。 第五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其他有关 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公司董事 第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