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智控(30064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万通智控万通智控(SZ:300643)2025-08-25 20:05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任期规定 - 成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4] 职责范围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7]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报告[11]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往来[12]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工作[9]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7] - 会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电话通知[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通讯召开[17] 其他 - 下设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5]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7] - 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18]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

万通智控(30064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