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智控(30064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充分保护投资者公 平获取信息的权利,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 公司的诚信度,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示; (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期或者承诺; (四)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的行为; (五)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 行为。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