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智控(30064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负债等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对应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属重大差错[5] - 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属重大差错[5] - 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0万元属重大差错[5] - 财务信息披露未披露重大会计政策等或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担保等属重大差错[7]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等属重大差错[7] 重大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以上属重大差异[8]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认定为重大差异[8] 责任相关 - 公司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及财务报告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10] -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追究责任人责任[4] - 应从重或加重惩处情节恶劣等五种情形[12] - 追责处罚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陈述申辩权利[12]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有通报批评等五种[12] - 责任追究结果可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2]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公告披露[12]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于控股股东等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2]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并解释[1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