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智控(300643) - 外汇风险管理制度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风险控制需要。 第三章 各部门职责与审批权限 第八条 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 议,独立董事应当发表专项意见。外汇衍生品交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条 为规范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交易的管理,防范外汇 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风险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本制度适用于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外汇交易。同时,公司应 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