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4月7日核准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5月5日在深交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1,253,546元[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3,500万股,每股金额为1元[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31,253,546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东信息 - 杭州万通智控控股有限公司认购股份9399.6585万股,出资比例69.6271%[11] - 杭州瑞健投资合伙企业认购股份299.9970万股,出资比例2.2222%[11] - 杭州瑞儿投资合伙企业认购股份375.0030万股,出资比例2.7778%[11]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2]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20]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程序、表决或内容违反规定的决议,有权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26]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拒绝或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己名义直接起诉[27]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承担连带责任[29] 股东会相关 - 公司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4]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交易标的营收占公司近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收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关注[3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近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关注[3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关注[3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40]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财务资助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8]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79]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9]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批准[80]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批准[80]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批准[80] - 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批准[80]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批准[8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的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批准(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80] 人员任期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2]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01] 报告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6]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6] - 当资产负债率高于70%或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等情况,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06] - 股利(或股份)须在决议后两个月内派发[10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后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7] 其他 - 重大投资或支出指未来12个月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3000万元,或超总资产30%[109] - 无重大支出时,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09]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10]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10]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1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且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12]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13]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1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5]
万通智控(300643)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