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宁生物(301301) -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川宁生物川宁生物(SZ:301301)2025-08-25 20:05

关联人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等五类,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等五类[5][6] - 视同为关联人的情形有协议生效后或未来12个月内、过去12个月内具有规定情形[8]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十七类[9][12]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3] 关联交易披露 - 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披露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为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日常经营相关可免[16] - 拟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前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披露[18] 关联交易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的交易按累计计算[18] 关联人管理 - 公司确定关联人名单并建立更新制度,交易时相关责任人查阅名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8]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公司关联人情况[8] 关联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0] 关联交易操作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应详细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根据定价依据确定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21] -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21]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参与特定公开招标等5种关联交易可免于按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4种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23] 关联利益保护 - 公司董事及高管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人挪用资金等侵占利益[24] - 公司因关联人占用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25]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5]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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