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溢光电(688138) - 对外担保制度
担保管理 - 公司统一管理对外担保,分支机构不得担保,控股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担保[5] - 原则上只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被担保企业净资产[6] 申请与审议 - 被担保人申请需提交近3年经审计财务报告等资料[8] - 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担保有特殊规定[10] - 七类担保需股东会审议,关联担保有关股东需回避表决[10][12][13] 流程与合同 - 标的额在董事会权限内由经理提方案,超权限需经股东会审议[14] - 提供担保应签合同,明确主债权种类等内容,多担保方明确份额[14] 日常管理与追偿 - 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建立担保明细台账[18] - 被担保人违约及时追偿或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8][23] - 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外的责任[19] 责任与制度 - 管理人员擅自越权、经办人擅自担保或怠于履职造成损失应担责[21] - 制度由董事会提出修改方案、负责解释,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