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阳科技(30087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天阳科技天阳科技(SZ:300872)2025-08-25 20:05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10]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0]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应及时报告[13] - 扣除无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非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时需报告[14]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等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15] - 订立与生产经营相关的1000万元以上且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需报告[14] -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当日向董事会报告并核查原因[16] -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应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并持续报告进程[17] - 公司因前期财务报告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应及时向股东报告[17] 人员交易与报告规定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7] - 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9] - 超过约定交付或者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交付或过户,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进展情况[20]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在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0] 信息报告制度与责任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5] - 证券部是内部信息汇集和对外披露日常工作部门[2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第一责任人[25]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5] - 信息报告联络人负责本部门重大信息收集、整理并报证券部备案[26]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送交董事会秘书[26]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等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等[26] - 公司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督导重大信息报告工作责任[26]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26]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