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高机械(92010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2] 担保原则 - 公司原则上不对外担保(相互担保除外)[4] 申请要求 - 申请担保债务人需提供资信状况资料[6]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8] - 7种对外担保行为须股东会审议通过[8] 表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关联担保,相关股东不得表决,半数以上通过,对方需反担保[9] 豁免情形 - 特定情形下为子公司担保可豁免股东会审议[9] 金额计算 - 对外担保金额累积计算,已履行或披露的不纳入[10] 日常管理 - 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等[11] 责任追究 - 擅自担保相关人员担责,涉嫌犯罪移送司法[15] 信息披露 - 担保及时通知董秘,负责披露等工作[17] - 审议批准的担保需及时披露[18]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在年报中对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17]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按规定和章程执行[19] - 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19]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股东会通过后生效[20] 制度主体和时间 - 制度由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21] - 制度制定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