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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科技(83080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安达科技安达科技(BJ:830809)2025-08-25 20:08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资金支取与通知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8]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超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1]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3] 资金使用与审批 - 募集资金用作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部分情形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1][12][13] -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2][14] -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时间不得超12个月,不得变相改变用途、影响投资计划[15] 协议签订与公告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在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协议主要内容[8]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12]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审议通过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13][15]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16] - 董事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披露[20]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程序[18] - 节余募集资金超过200万元或高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9] - 节余募集资金高于500万元且高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还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9] 置换时间规定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20] - 以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应在6个月内实施置换[20] 检查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2]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2]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