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能源(600605) -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 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 能够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程序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制度流程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负责。 1 / 10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 者已经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第二章 关联人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