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070万股[2]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 收购与注销 - 收购股份后,第(1)项情形应自收购日起10日内注销[2] - 第(2)项、第(4)项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 - 第(3)项、第(5)项、第(6)项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情况紧急时可自己名义直接诉讼[13]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董事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 股东会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7] 董事与监事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其中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9]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9] 董事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9][10] -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得担任董事[11]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第三方借入或支付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款项(正常经营除外)[14] - 董事会审议重大投资等行为,标准为涉及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值的30%[14] 独立董事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6]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1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8]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设副总经理,也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19] -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19] 利润分配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20]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21]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23]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后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24]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5]
福能东方(30017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