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发股份(00239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章程修订 - 2025年8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2]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章程修订相关变更手续,以有关部门最终核准内容为准[8]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4]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2名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5] 报告披露 - 按规定时间报送并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5] 其他规定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6]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6] - 公司解散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