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科精技(00131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召集人提前七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职责分工 - 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资料及筹备决议[5] - 主要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7] 考核流程 - 董事和高管需向委员会述职和自我评价[11] - 按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及高管进行考核[11] 薪酬实施 - 提出的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审议同意,还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才可实施[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