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科精技(00131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专业会计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经选举后由董事会任免[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七天通知;临时会提前三天,董事长等可提议[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事项审议与机构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提供决策前期资料[5][9] 其他 - 会议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必要时聘中介机构[14] - 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