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2] -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审部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10] 内审部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 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评价内部控制合理性和有效性[13]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7]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32] 审计流程 - 年度计划内审计项目实施前三日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计划外可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审计[18] - 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报告十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23] - 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整改方案[24] - 审计报告采取主审人员初审、审计负责人复审、公司主管审计领导复核的三级复核[23] 制度执行与披露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38]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7] -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37]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37] 人员管理与处罚 - 公司应建立内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绩效[45]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审计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45] - 拒绝、隐匿、谎报资料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内审部提处罚意见,董事会批准后执行[45] - 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行为的审计人员,内审部提处罚意见,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45] 审计档案与证据 - 审计终结,内审部对审计事项建立审计档案,实行审结卷成、定期归档制度[42] -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43] - 内审部应建立工作底稿保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资料保存时间[4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4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50]
铭科精技(00131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