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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科精技(001319) -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铭科精技铭科精技(SZ:001319)2025-08-25 20:4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核准首次发行3535万股,5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14亿元[11] - 发起人以2020年4月30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3.0917756673亿元按3.09:1折合1亿股,其余计入资本公积[20] 股权结构 - 发起人夏录荣持股4951.8万股,比例49.52%;杨国强持股3301.2万股,比例33.01%[20] - 深圳市毅富和投资等多家企业及合伙企业持有相应比例股份[20] - 公司已发行股份1.414亿股,均为普通股[21]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得超已发行总数10%,并在三年内处理[26]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0]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4] - 股东可对违法决议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39][4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6] - 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6][61]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1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有提议和召集规定[119]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需2/3以上董事通过[122]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任职有持股等限制条件[131]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35]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38] 利润分配 - 公司提取10%税后利润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2]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6]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不同占比要求[169]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会决定相关事宜[17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190]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