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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东方(30017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福能东方福能东方(SZ:300173)2025-08-25 20:42

文件编号 FOET-002 管理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股东会议事规则 页码/页数 1/2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建 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本规 则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及其股东除遵守《公司法》、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外,亦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五条 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数额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公司确保所有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