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30059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诚迈科技诚迈科技(SZ:300598)2025-08-25 20:4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1]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报告审核与审计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招股与上市 - 发行新股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规定,注册后发行前公告[8] - 董事等应在招股说明书签名盖章,控股股东等确认内容[8] - 发行申请注册后至结束前有重要事项应说明并修改或补充公告[9]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编制上市公告书,审核同意后公告[9] - 招股、上市公告书引用意见应与出具文件一致[9] - 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应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9]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净利润同比升降50%以上等情形,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13] 重大事项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等应及时披露[1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达标准应披露[18][20]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20]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重大事项需披露[20]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等需披露[20][21] - 重大事件在最先发生时点及时披露[22] - 重大事件难保密应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22] - 已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变化应披露情况和影响[22]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公司应披露[22]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并配合披露[24]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并配合披露[24]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最终负责人[26] - 董事等应配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工作[28] - 各部门指定专人在重大事项发生当天报告[31] - 报告人原则上书面报告,紧急情况可先口头再补充[31] - 董事会秘书判断是否公告,需公告则向董事长汇报[32] - 报告人认为可暂缓、豁免披露需申请,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提请审批[32] - 财务管理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等并提交资料[33] - 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定期报告,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审议[3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保管不少于10年[36] -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办公室主任协助[34]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或办公室主任组织完成[34]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或遗漏应及时更正或补充公告[38] - 接触未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9] - 重大信息传递和报送指定专人负责[39] - 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39] 责任与制度 - 信息披露违规致投资者受损公司及相关人员应赔偿[4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