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30059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职权与审议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专门会议规则 - 会前3日通知并提供资料,特殊情况过半数同意可不受限[9]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1人召集主持[10] - 过半数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10] - 表决一人一票,非独立董事列席无表决权[10] 其他事项 - 会议档案保存至少10年[11] - 证券部承担日常工作,董事等配合[13] - 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保密[13] - 述职报告应含参与专门会议工作情况[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