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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300598)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诚迈科技诚迈科技(SZ:300598)2025-08-25 20:4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2]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6]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8]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8][9]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7]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8]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董事会与独立董事互动 - 董事会需在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3]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3]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7]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1人召集主持[15]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1]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1]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2]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先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23]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3]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3] - 本细则“以上”“至少”含本数,“少于”“过”不含本数[25] - 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 本细则修改由董事会提草案,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5]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