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300598)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财务负责人任职要求 - 从事财务等管理工作8年以上,5年以上大中型企业财务管理经验,有会计高级职称或注会资格[2] 财务负责人聘任与任期 - 由总经理提名,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董事会审议聘任[6] - 任期与其他高管一致,期满可连任[6] 财务负责人离职与考核 - 辞职提前1个月书面报告,经批准离任[6] - 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期和任期绩效考核[7] 财务负责人责任追究 - 责任追究范围含9种情况,形式有5种[7][8] - 造成经济损失追究经济责任,犯罪由司法机关追责[8]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9]